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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区信息公开办 发布时间: 2018-10-26 11: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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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叶仁佑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编制、财政、审计、国资。 

  主管部门(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营运公司。 

  严立武常委、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在区长出差、出访时主持区政府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物价、重点项目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知识产权,综合改革,信用体系建设,统计,效能建设、绩效管理,安全生产,政府廉政、监察、纠风等工作。牵头组织为民办实事项目。 

  协助负责人事、编制、财政、审计、国资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发改局(区重点办、区攻坚办、区信用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效能办。 

  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营运公司。 

  联系部门(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税务局,区科协台江邮政等机构。 

  张统廉副区长:负责城区建设、市政公共事业,景观改造、夜景灯光、户外广告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城市园林绿化,防风防汛抗旱,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爱国卫生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建设局、区防汛办、区宜居办、区灯管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局、区爱卫办。 

  联系部门(单位):台江消防大队。 

  郭挺副区长(在外挂职) 

  林立清副区长:负责民政,社区、经合社,信访维稳,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工商、质量监督,残疾人事业,对口协作、扶贫,防灾救灾、地震,对口负责农业、林业、渔业等工作。牵头组织区人大建议、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民政局(区对口协作办、区扶贫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安办)、区信访局。 

  联系部门(单位):区人大、区政协、区老龄办、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 

  林友惠副区长(挂职):负责公安,国家安全,打击走私,交通执法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台江公安分局、区道安办、区禁毒办、区治堵办。 

  联系单位:台江交警大队、台江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汪映霞副区长:负责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保护利用,教育,文化体育、文物管理、文化创意,旅游,民族与宗教事务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对口负责市农业农村局下放的动植物防疫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文化体育局、区旅游局、区广电局、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区疾控中心、上下杭管委会、“两街”管理处、区滨江旅游公司。 

  联系部门(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委老干局、区教育工委、区社科联、区关工委、区老体协、区计生协会、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市三坊七巷管委会、区文联、八方旅游公司。 

  沈力副区长(挂职):负责环保、空气质量,工业、能源、节能,人防,双拥,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防办、区双拥办。 

  联系部门(单位):区人武部、区环保局、区环保协会、台江供电局、电信、移动、联通。 

  洪朱丹副区长(挂职):负责政务督查,司法,政府法制,地方志,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化、区政府新闻发布等工作。协助分管政府办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数字办、区方志办。 

  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区政府办。 

  联系部门(单位):区委办、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国家保密局、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新闻中心、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档案局。 

  朱腾副区长:负责房产管理、老旧小区整治,物业管理、旧屋区改造、征收管理、安置房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建企业管理、水利,内河整治(含水系治理、内河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旧改办)、区水系办、区河长办、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区建工总公司(区建投中心)、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联系部门(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台江分局。 

  何宝副区长: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数字经济产业,海峡金融商务区、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商圈、招商、金融,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经外贸,利用外资,对台、侨务、外事,“回归工程”,支前,对口负责市农业农村局下放的市场审批、监管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商务局(区支前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投资促进局(区招商办)、“两区”管委会、区金融办、智慧台江管理中心、区外侨办。 

  联系部门(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台办、区侨联、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贸促会、辖区金融机构。 

  刘芙蓉副区长(挂职):协助区长工作。 

  李晋副调研员:负责机关事务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除以上分工外,各位区政府分管领导还承担区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区领导负责。市里新增或下放的工作事项,以市里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对应承接相应工作的区直部门,归由相关区领导负责。 

  为确保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区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机制。互为AB角的区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休假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严立武常委、副区长、何宝副区长互为AB角; 

  张统廉副区长、朱腾副区长互为AB角; 

  林立清副区长、汪映霞副区长互为AB角; 

  林友惠副区长、洪朱丹副区长互为AB角; 

  沈力副区长、刘芙蓉副区长互为AB角。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