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维护保障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台江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杰 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汪映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 樟 区政府办主任
林 茂 区卫健局局长
林 青 台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振龙 台江医保局局长
梅学杰 区发改局局长
刘友书 区民政局局长
林 争 区财政局局长
陈理胜 区人社局局长
江思毅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瑛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常务副主席
林启祥 区卫健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职业病防治攻坚行动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茂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启祥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省、市和我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不再另外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替履职,不再另外行文。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