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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州市台江区升利职业培训学校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2-13 18: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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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升利职业培训学校: 

  你提交的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期限延续审批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50103202206159471343550)收悉。经我局依照1、《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条第一款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3MJY46122XJ 

  二、公司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升利职业培训学校 

  三、经营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99号文艺大厦4楼 

  四、法定代表人:王金珠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人社民3501036219001号 

  六、批准文号:台人社审〔2019〕39号 

  七、办学类型:电工、焊工、制冷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八、经营许可有效期限:2022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