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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建鑫启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6-13 08:3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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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启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审批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50103202205266801319972)收悉。根据1、《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24号)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审核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8UU6K14W 

  二、公司名称:福建鑫启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洋中路东侧融信洋中城地块十二3#楼22层22商务办公 

  四、法定代表人:林晓龙 

  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22〕第0103000513号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2022年05月31日至2025年05月30日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