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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州玖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4-24 17:3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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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玖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50103202204190081275147)收悉。经我局依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8URCGT8X 

  二、公司名称:福州玖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经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广达路378号广达汇多利专业建材装饰城1#楼7层15室 

  四、法定代表人:刘峰 

  五、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50004FJ20220013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2022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1日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