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明虾不合格案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2-01-26 15:14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21年9月28日,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活明虾进行抽检,检验其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活明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涉案明虾的检测报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凭证及进销货记录等材料,并能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能够实现有效追溯,可以视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现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综上,经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97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