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
相对人 地址 |
违法事实 |
处罚 内容 |
行政处罚 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榕台卫公罚[2021]004号 |
福建汉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福建省福州 市台江区五一中路新港街道183号1#楼二至四层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违反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予以行政处罚。 |
2021年 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