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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佳园谊品便利店土姜不合格案 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2-01-06 11:1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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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3日,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土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3日)进行抽检,抽检结论为铅(以Cd计)项目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土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涉案土姜的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获知销售的土姜不合格后能及时采取改正、公告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并主动向我局交待我局尚未发现的违法线索,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土姜的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涉案土姜合格证明的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9.6元;

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0199.6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