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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宝龙店菠菜案 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1-12-23 09:1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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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于2021年9月8日对当事人2021年9月7日购进的“菠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论为毒死蜱不合格,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菠菜”数量较少,食品货值金额较小,实际未售出,同时签收《验收单》、《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抽样单》后及时改正,出具对近期售卖菠菜召回公告,积极减轻危害后果。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从轻处罚的情形。现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FZ01SY-CF-5510,丙级C档“具有《适用规则》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情形的规定予以处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7.54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以上罚没款总计50027.54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