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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位比对监测及数据分析服务项目询价询参数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1-10-09 09:4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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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保证环境空气的监测质量,使监测数据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台江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现就空气自动站点位比对监测及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询参数,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提供本项目技术参数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开展台江区空气自动站点位比对监测及数据分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提供(1)服务单位资质要求,(2)项目技术参数要求,(3)项目质量控制要求,(4)费用预算,保证提供的资料无偏向性、无排他性,服务费用价格合理。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三、应询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限价为31.6万元),技术参数清单,项目质量控制要求清单,服务单位资质清单。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用;连续监测比对费用(含所需电费);数据分析及论证报告编写费;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19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并寄送至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福州市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三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91-83347857

  五、应询材料递交要求

  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应询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以上材料请同时递交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该事项仅为公开询价采购价格、参数的参考,不作为招投标前置过程或依据。

 

附件:台江区空气自动站点位比对监测及数据分析服务要求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