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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台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台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7-29 10: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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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单位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台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环境现场处置能力和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处置能力,确保应对及时高效,处置到位有力,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对环境的影响,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环境安全“四推进四强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8〕15号)规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拟编制《台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现欢迎相关单位参与报价。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台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按照生态环境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编制完成台江区行政区域辐射事故风险评估报告,结合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台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方案编制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内容及深度满足生态环境部印发的《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福建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福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应适用于台江区人民政府在应对发生辐射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编制的应急预案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强化能力,充分准备;分级响应,妥善应对”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资格要求

  1.在国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的高校、设计、咨询等的企事业单位。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具备环境、生态、土壤、水文地质、大气或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六、报价须知

1.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报告编写费、专家评审费、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人员出差费(如有)、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此次报价与最后招投标结果无直接关联。

七、其他要求与说明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报价细目及其总价、资格证明材料,8月5日17:00之前,封包盖章后送达或邮寄我局。报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材料有虚假,则报价无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联系人:雷江雄,联系电话: 18650766485,邮箱:270063183@qq.com).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