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台江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申报预审工作,我局拟对“台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对外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技术服务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台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技术服务项目
2、预算价:控制在30万元以内。
3、项目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的申报要求,编写《台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报告》和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台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报告》和创建工作汇报,整理各项生态文明创建考核指标档案材料;
2、提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所需的其它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3、编报完成时限:技术报告、工作报告、档案材料等于2020年12月15日前提交。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3、应具有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或创建工作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验收方式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预审、生态环境部验收。
四、报价材料要求
1、提供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
2、提供具备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应资质、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经历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提供经历,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材料),加盖业主公章。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15:00,通过我区生态创建办邮箱报名,纸质材料送至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台江生态环境局三楼307室。
三、联系方式:
福州市台江区生态创建办邮箱:tjhbjwkk@163.com
联系人:蓝馨 联系电话:83302876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