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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关于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论证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08-17 15:2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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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将开展空气站颗粒物监测设备PM10分析仪与PM2.5监测仪各1台、一氧化碳(CO)监测仪一台(详情见附件1)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采购价格论证工作,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拟采购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市场报价进行论证,保证技术参数无偏向性、无排他性。  

  二、资质要求  

  参与技术参数论证的厂商必须执有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参与提供咨询论证材料的要提供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的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涉及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三、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820日。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所提供的材料请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寄送地址为: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302  

  四、其他  

  该事项仅为公开询价参考,不作为招投标前置过程或依据。

联系人:刘欢; 电话:8333667515960063303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20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