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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洋中、后洲、苍霞街道垃圾分类管理员新增作业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来源:台江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7-01 15: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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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征集项目为福州市台江区洋中、后洲、苍霞街道垃圾分类管理员新增作业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项目采购人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局,现对该项目公开进行供应商征集,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工作内容为准。 

  2、服务地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工作内容的地址为准。 

  3、工作完成时限:以具体委托项目约定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垃圾分类管理员新增作业服务项目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垃圾分类及“四定”经验的供应商 

  2、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欢迎有意参加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垃圾分类及“四定”经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活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征集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技术人员数量、相关技术人员经历等情况; 

  7、提供2020年1月-6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8、提供2020年1月-6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企业信用状况。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 

  11、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12、其他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2.1企业简介 

  12.2企业资质 

  12.3提供近三年业绩汇总表以及合同文本复印件佐证; 

  12.4企业获奖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2.5其他能体现企业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以U盘保存,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排版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外包装标记供应商全称。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在征集过程中及征集后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若发现虚假材料或业绩,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四、征集时间及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1、征集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0702日上午8:30—2020年070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 

  2、征集材料递交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1期S2栋4层)  

  3、联系人:陈上坤    电话:0591-87679372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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