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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市政管理所关于市政街巷零星维护施工和监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4-01-12 14:4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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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FJGC-FS-J-2023-305-1(招标文件编号:FJGC-FS-J-2023-305-1)

  二、项目名称:市政街巷零星维护施工和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中闽朝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区马排村马州305号

  中标(成交)金额:26.6(万元)

  合同包二:

  供应商名称:福州市煜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108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108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0.19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福建省中闽朝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街巷零星维护施工

台江辖区范围内数字城管案件、12345 诉件、应急抢修 (合窗口电话受理、日常网络化巡查发现问题等其他零星维护项目)等市政街巷零星维护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按时完成台江辖区范围内数字城管案件、12345 诉件、应急抢修 (合窗口电话受理、日常网络化巡查发现问题等其他零星维护项目)等市政街巷零星维护项目。

暂定30个日历日,后续如有变动,签订补充协议。

项目完成后,据实结算。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验收书,提请采购人验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经财审

2-1

福州市煜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所签订的合同,对项目实施有重点的、全面的、精线条的监理(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详见响应文件)

暂定30个日历日,后续如有变动,签订补充协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少觉、卢小玲、林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包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4950元;合同包二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2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15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审查

  合同包一:

  1.1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建锐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谈判小组评议,上述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 福建筑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谈判小组评议,上述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 福建大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经谈判小组评议,上述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晟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吾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闽朝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合同包二:

  1.1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经谈判小组评议,上述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 福建罗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经谈判小组评议,上述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恒达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煜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

  合同包一:

  (1) 福建晟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3201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3201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272085元。

  (2) 福建省吾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2937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2937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249645元。

  (3)福建省中闽朝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266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2660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226100元。

  合同包二:

  (1) 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38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38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3230元。

  (2)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45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45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3825元。

  (3) 福建恒达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6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6000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5100元。

  (4) 福州市煜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1998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1998元,经磋商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1698.3元。

  3、合同包一成交供应商福建省中闽朝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审价格为226100元;合同包二成交供应商福州市煜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评审价格为1698.30元。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1月12日(项目编号:FJGC-FS-J-2023-305-1)。

  5、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陈美娇/0591-83393306)、负责人(应俊、黄丽婷/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市政管理所

  联系人姓名:黄工

  联系方式:13062166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陈云/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话: 0591-83393306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