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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关于台江区教育经费(2050202、2050299科目)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4-03-18 10: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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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将开展台江区教育经费(2050202、2050299科目)专项审计调查,为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台江区教育经费(2050202、2050299科目)的使用等情况 

  二、审计时间:自20243月25日至2024620日。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投诉电话:0591-83200916。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台江区审计局 

  2024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