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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街道办事处原主任李健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纪律公示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19-07-08 16:2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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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台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7月12日开始,对新港街道办事处原主任李健同志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组全体同志一定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

  举报电话:83200916

  审计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