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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9-01 10: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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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起草或起草市、区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参与编制全区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住宅建设、危房改造计划。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并监督执行;

(四)承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参与拟订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实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上报以及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配后复核工作。

(五)负责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私房租赁鉴证工作。

(六)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合同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前期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组织实施台江区范围内物业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审核。

(七)负责全区直管国有房产资产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代管房屋的管理;负责全区落实房屋政策及房屋纠纷调解工作;负责辖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和局属企业开发经营管理;负责房屋安全使用管理。

(八)负责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房产档案管理和利用。

(九)承担区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