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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9-01 16: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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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福州市台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福州市台江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

  (二)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直各部、委、厅、局、办发送区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与市直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