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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台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9-14 17: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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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

  台江区位于福州市城区中部,是福州市中心城区之一,辖区内有区属学校37所,其中小学19所、中学4所、公立幼儿园11所、职业学校1所、特教学校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另有民办幼儿园43所,街道园3所。

区属校(园)共有在校生46939人,其中小学生25946人、初中生6014人、普通高中生1215人、职业高中生742人、特教学生113人、在园幼儿12909人。

现有在编教职工2000人。目前在教育系统各类专任教师中,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213人,特级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名校长 1人,省名校长后备培训对象11人,省学科带头人16人,市学科带头人61人,市骨干教师105人, 区骨干教师363人。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有关改革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区公办、民办教育工作,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统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发展规划的实施,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各项指标的完成,使教育事业的发展适应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三、搞好全区教师调配及新招考教师的分配工作,对全区所属学校进行定编定员,搞好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中小学及幼儿园领导的考核任免和管理工作。

  四、多渠道筹措教学经费,保证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别首先保证实施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

  五、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强化教科研工作,努力提高部队伍和教师的整体素质,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努力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六、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对下属学校进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纪和监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七、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配合有部门抓好校园治安和安全稳定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及时善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