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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台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3-09-22 16:2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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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

  台江区金融和科技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组织实施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管理工业领域投资项目,负责金融科技工作,负责科动办、信动办工作,负责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领域投资项目;指导,协调我区工业与央企,省企,外资企业合作;指导协调榕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负责区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四)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全区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负责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八)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善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原区属直管集体企业(含商贸,服务业,工业)的监管,组织实施区属直管集体企业关闭改制,企业转型提升改革工作;指导区属直管企业党建,反腐倡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监管有关企业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业,融资租赁等具有融资性功能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应当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处理预案。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