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社局 关于下达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47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社局 关于下达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3〕87号)等文件精神,共收到中央下达的两批跨省资金合计85万元,分别用于拨付第一批企业吸纳中西部跨省脱贫人口奖补32家企业(500人),补贴金额29万元;用于拨付第二批企业吸纳中西部跨省脱贫人口奖补15家企业(541人),补贴金额56万元。该项资金已于11月25日全部使用完毕,现予以公示。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