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调整黄祯祯等2户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公示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10-25 18:11 浏览量: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商请重新核定王鑫等3户公租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3〕1365号)、《关于商请重新核定廖新龙等2户公租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的函》(榕国房函〔2023〕1392号)等文件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文件中提及原公共租赁住房一人型保障对象黄祯祯(身份证号:352227********5124)、二人型保障对象廖新龙(身份证号:350425********0716)等2户。经核查,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重新核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黄祯祯原一人型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为“二人型”、廖新龙原二人型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为“三人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591-83267255,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