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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创实大厦13-15层装修工程项目吊顶、护墙板等木工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台江区 发布时间: 2022-12-17 07:5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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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12-15

  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购买一批吊顶、护墙板等木工材料用于创实大厦13-15层装修工程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项目名称:创实大厦13-15层装修工程。

  2.采购标的:询价物资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合计数量

  1

  纸面石膏板

  2440*1220*9.5(mm)

  

  4061.00

  2

  阻燃胶合板

  2440*1220*18(mm)

  

  1116.00

  3

  阻燃胶合板

  2440*1220*12(mm)

  

  406.00

  4

  阻燃胶合板

  2440*1220*15(mm)

  

  330.00

  5

  阻燃胶合板

  2440*1220*9(mm)

  

  330.00

  6

  竹木纤维板

  600mm

  

  4080.00

   

  预算总金额为:480193.33元。

  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鳌峰支路1号创实大厦13楼工地。

  4.交货时间:按需方计划送货进场。

  5.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采购清单为粗估数量,结算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转账结清。

  2)一票制结算,即供方向需方开具发票,如税率因国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至供方指定账户。

  6.质量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报价人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具备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

  3报价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招标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报价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中标人负责。

  7.验收方式:中标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存放地点后,经招标人、中标人和相应工程监理及施工单位现场对品牌、外观、数量基本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货物移交手续。

  8.询价公告发布方式:

  http://www.fztjct.com福州市台江区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及http://www.taijiang.gov.cn(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9.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报价单位参与询价的询价物资应在报价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报价单位应确保企业信息及资质文件真实有效,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报价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询价人对已报名的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企业信息、资质文件以及关联企业进行审查。

  10.报价方式:报价单位可于公示期内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五楼)报名并递交报价材料,报价注意事项如下:

  1报价人所递交的价格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意外险费用、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售后服务、服务费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一切相关费用。

  2总报价低于预算总价为有效报价。

  3在报价单的交货说明处注明是否满足询价公告的交货要求,在付款方式处注明是否满足询价公告要求付款方式,在报价说明的位置注明是否开具发票,注明是否满足询价公告的质量要求、数量验收方式。

  4报价人的报价清单需具备主材设备的品牌、型号等,格式不对或清单型号与询价公告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公告未注明品牌的辅材由报价人自行选定,

  所供产品必须是经买方认可的品牌产品,否则工地不予验收,由此影响工期的将执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11. 需提交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同时具备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已办理三证合一的。)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 无需提供此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相关网站验证截图(加盖公章)、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及相关网站验证截图(加盖公章);

  6吊顶、护墙板等木工材料采购报价单(具体格式由询价方提供)。

  注:以上纸质材料需另装订在密封袋内。

  12.评审办法:在满足询价公告质量要求、数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的前提下由评审小组对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议确认,原则上合计总价最低者中标。报价低于预算总价为有效报价。合计总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需求量可做适当调整,各配件单价不予调整。

  成交后计价结算公式:实际供货结算价=[中标人询价采购报价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为最终实际使用量)。

  实际结算还需符合下列规定:

  1)买方将尽早通知卖方送货,通知送货时采用书面的《通知送货单》,《通知送货单》发出时间应在当日上午9:00时之前,《通知送货单》买方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送卖方,卖方收到后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回传。

  13.合同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采用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合同文本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与询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报价单位须按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材料费、税费、出库费、上车费、运费、运杂费等费用均由报价单位承担。合同执行中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价提出异议。询价单位按国家有关现行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本次询价验收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验收。

  询价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可于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4.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拟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于中标后的次日前提交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履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经中标单位申请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请提前电话咨询:林先生  13509395608,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935000010014118896

  开户银行:中国邮储银行福州台江广场支行

  汇款方式:电汇,缴纳时请按下列格式备注: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创实大厦13-15层装修工程吊顶、护墙板等木工材料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供货公司简称。

  16. 报价时间:2022年121618002022年12200900

  17.询价公告的澄清及修改:询价公告如有澄清和修改,招标方将在http://www.fztjct.com(福州市台江区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及http://www.taijiang.gov.cn(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人及时关注,报价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8.报价揭示:在福州市台江区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19.揭示时间:2022年12200900 。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20.询价联系人:张女士 18065148580                          

  附件:《吊顶、护墙板等木工材料报价单

  福州市创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