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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0月份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福州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0-11-11 1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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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0月份事故情况  

  10月份,全市发生事故14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7.6%;死亡6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50.0%;受伤24人,同比增加18人,上升300.0%。

  道路运输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1起,同比减少2起,减少15.4%;死亡3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62.5%;受伤23人,同比增加17人,上升283.3%。

  农林牧渔业方面。全市未发生农林牧渔业生产事故。

  采矿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工业企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2人。

  工商贸其他方面。全市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2人。

  建筑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

  二、1-10月份事故情况

  1-10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9起,同比减少34起,下降23.8%;死亡64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3.0%;受伤112人,同比持平;全市发生1起较大道路运输事故,同比持平。

  道路运输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79起,同比减少36起,下降31.3%;死亡31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18.4%;受伤107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0.9%。

  农林牧渔业方面。全市发生渔业生产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采矿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

  工业企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3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25.0%;死亡3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25.0%;受伤0人,同比减少1人。

  工商贸其他方面。全市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8.2%;死亡1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9.1%;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

  建筑业方面。全市发生事故16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23.1%;死亡18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38.5%;受伤5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400%。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是三年行动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问题隐患、监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制度措施等“六个清单”,坚持“一县一册”和“一企一档”。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指导服务组下沉一线,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不放心的企业,重大工程,关键场所,要采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重点督导、安全服务等方式,全面排查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市安办要发挥牵头管总的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责任的落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做法,固化为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为后续的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抓好年终岁末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第四季度历来是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黄金期,是企业冲刺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的关键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叠加疫情、秋季台风和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分析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超前研判、超前排查、超前防控,抓紧抓实抓到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须臾不可松懈,对不放心企业要加强明查暗访、盯守管控,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强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建筑施工、地铁、危化品、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城市综合体、电梯、游乐设施、群众性活动、渣土运输与垃圾受纳等城市运行安全的风险摸排与隐患整治。

  三是切实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深刻吸取近年森林火灾事故教训,强化预防防控措施,加强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用火、施工用火等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隐患。由市、县森林消防部门负责,加强值守备战,靠前布防,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得到处置,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附件:福州市各县(市)区2020年1-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表 

  

项目事故单位

  死亡数

道路运输业

商贸制造业

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较大事故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起数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控制数

  累计

福州市

  64

  3

  31

  0

  13

  2

  18

  0

  1

  1

  1

  /

  1

鼓楼区

  4

  0

  1

  0

  1

  0

  2

  0

  0

  0

  0

  /

  0

台江区

  3

  0

  1

  0

  0

  1

  2

  0

  0

  0

  0

  /

  0

仓山区

  3

  0

  1

  0

  0

  0

  2

  0

  0

  0

  0

  /

  0

晋安区

  8

  1

  6

  0

  0

  0

  2

  0

  0

  0

  0

  /

  0

马尾区

  1

  0

  1

  0

  0

  0

  0

  0

  0

  0

  0

  /

  0

长乐区

  2

  1

  1

  0

  0

  0

  1

  0

  0

  0

  0

  /

  0

福清市

  17

  1

  2

  0

  8

  1

  7

  0

  0

  0

  0

  /

  0

闽侯县

  5

  0

  4

  0

  1

  0

  0

  0

  0

  0

  0

  /

  0

连江县

  4

  0

  2

  0

  1

  0

  0

  0

  1

  0

  0

  /

  0

闽清县

  1

  0

  0

  0

  0

  0

  1

  0

  0

  0

  0

  /

  0

罗源县

  12

  0

  11

  0

  1

  0

  0

  0

  0

  0

  0

  /

  1

永泰县

  1

  0

  0

  0

  0

  0

  0

  0

  0

  1

  1

  /

  0

高新区

  3

  0

  1

  0

  1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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