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9年台江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并已依法将评价结果告知用人单位。
现将《台江区用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访反映情况。
附件:1、2019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2、2019年度台江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