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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向经济合作社发出司法建议 助推扫黑除恶基层治理工作

来源:一线台江 发布时间: 2020-06-09 10: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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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台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某经济合作社原支部委员会书记苏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及其原理事长方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的过程中发现,该经合社在日常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及章程落实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台江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经合社健全财经制度及建档制度,完善相关决策及决议书面备案,加强监事会职权行使,规范资产管理。     经合社收到司法建议后,为规范日常经营管理、维护社员合法利益,召开“两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从三方面进行整改完善: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支部书记带头对经合社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社财社务公开运行机制,对拆迁款进行专项审计;三是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合作社集体资产投标管理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台江区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公正高效审判涉黑恶刑事案件与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