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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罚: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经营中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