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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1-04 18: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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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为基层减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我局加大服务措施,用好帮扶企业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工作如下: 

  根据《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36号)要求,与当地税务核实相关情况后进行失业保险退费事宜,我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自2021年8月17日接到市失业科通知之日起,及时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系统”,截止9月底失业保险费退费已成功51家2755.71元。 

  根据福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稳就业奖补的实施办法》(榕人社就〔2021〕21号) 的文件精神,对人社部信息管理系统里申请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稳就业奖补与税务部门、供电部门对失业保险、用电量、应交增值税销售额等信息进行比对。目前台江区符合条件的第一批次企业共8家,均已报至市劳动就业中心复核并于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按春节当月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均3870元标准予以补助,已发放到位金额441.95万元,受惠职工1142人;符合条件的第二批次企业共57家,均已报至市劳动就业中心复核并于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按春节当月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均3870元标准予以补助,已发放到位金额2565.03万元。 

  享受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的4家重点企业,按春节当月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均300元标准予以补助,已发放到位金额42.21万元;享受留住外省员工在榕过年奖补的2家重点企业,按春节当月实际留榕人数不超过当月参加失业保险外省员工数人均300元予以补助,已发放到位金额1.86万元。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8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通过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和发动街道、社区进一步发布、宣传,积极推荐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按照“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通过机试及面试,并在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后,就近安排上岗,已招录28人。 

  截止9月底已发放港澳台居民就业创业社保补贴计8人、金额24383.14元、灵活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计1人、金额2387.29元、企业困难社保补贴计7家企业19人、金额27696.57元、五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计5家18人、金额27696.57元、小微企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计41家企业264人、金额40329.21元。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