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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的几点建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2-01-18 16:5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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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如何赡养、照料老年人,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已严重困扰步入四十岁门槛的“6 0、7 0后”,他们多数人被比作“三明治”,被事业、老人、孩子挤得喘不过气,因此亟需推动社会化养老工程来缓解压力和矛盾。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自2008年以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五城区全面展矛,实行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很务组织管理,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士中心.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居家养老的对象主要局限于持有本市户口,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五保老人、革命“五老”人员和年满80周岁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独居老人,实行政府无偿服务和政府补贴的低偿服务,绝大多数城市居民中的老年人都无法享受居家养老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应当逐步面向所有城区老年人,不应只局限于扶弱济困,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做好城区常住老年人年龄、经济来源、养老状况、身体疾病状况、服务需求、子女联系方式等基础数据的采集,进行分析,逐步建立档案,为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奠定基础。
    二、加大居家养老理念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宣传单、讲座、社区走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倡“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同时,通过宣传倡导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于养老服务事业,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力量,逐步形成供需两旺的格局。
    三、拓宽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工、志愿者的招收渠道,向中学、大中专院校提出倡议,倡导青年学生利用寒暑假到社区从事义工,根据年龄、文化层次指导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在社会实践中培养莘莘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倡导建立青年学生担任志愿者档案,建立激励机制,培养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生活观。
    四、制定优惠政策,拓宽民间资本在居家养老服务业中的发展空间。养老服务业是微利行业,养老服务业的性质决定了其经营必然是艰辛的,社会力量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做“奉献”,是在替政府分忧解难,因此,要想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必须给他们全方位支持。首先要制定优惠的政策及积极的措施,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建立准入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购买服务”、“合同外包”、“委托”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各类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其次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民间组织和服务商会提供比较宽松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第三要建立奖励机制,对社会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服务内容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考核后,以奖代补,给予扶持,以更好地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
    五、努力构建社区居家养老网络化管理平台,设立试点社区,为接受居家养老的每一户老人开通“一键通”服务,实行低偿收费,政府可对特殊人群给予补贴,聘请专业网络公司负责维护,试点成熟后再稳步推广。
    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拓宽招录人员渠道,实行多层次管理,适应新时代老年人生活需求。凡是老年人的需求都应成为服务培训内容。首先是物质生活方  面的需求,如衣食住行用;第二是精神文化需求,如文化娱乐、保健、医疗卫生等;第三是情感和心理慰藉方面的需求,比如说心灵沟通,要从长远考虑。总之要将社会化居家养老引向政府大力扶持的利国利民的产业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