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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限塑令”变成“卖塑令”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0-0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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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6月1日国务院下发限塑令通知,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以来,全国超市零售行业塑料袋消耗减少近400亿个。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以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然而现在在超市、商场里仍可见到有不少的市民,特别是年轻人,环保意识并没有改变,把有偿使用塑料袋当成习以为常的事,觉得反正也就几毛钱而已,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年轻人把商店找的2毛或3毛零钱全部用来购买塑料袋,用年轻人的话讲“凑个整数”,使得“有偿使用”竟成为商家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限塑令”执行不好反倒变成了“卖塑令”,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现沦为超市、商场的生财之道。
群众认为,这不但有违此项法令出台的初衷,也暴露了相关配套措施的缺失,比如限塑令只规定商家不得无偿提供塑料袋,却没有规定如何方便和引导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忘记自带环保袋,或者根本就没有用环保袋的意识和习惯,他们的选择差不多只有一个:购买。这样,光卖塑料袋就会有不少的收益,商家又怎么会情愿提供其他替代品。其结果是,限塑的成本由消费者来承担,收益却由商家独享。
还有部分群众认为在经济利益的趋动下,商家希望购买者越多越好,环保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环保宣传的力度,让更多的年轻人加入环保的队伍,在日常的生活中自觉地使用环保购物袋。此外,限塑令还要对商家的行为进一步加以约束,改变“他人环保我挣钱”现状。要想彻底治理“白色污染”,靠“有偿使用”解决不了问题。要想把限塑进行到底,取得“限塑”的预期效果,不能是“有偿使用”,而应是坚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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