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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9 00:00 | 来源:区政府办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台政办〔2016〕62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50009,电话:0591-83200387,电子邮箱:tjqszb@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区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文件精神,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台江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着力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体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五个关键环节入手,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台江区人民政府及其辖区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7条;累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15396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条。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全区各单位除积极利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LED屏、政务公开栏等各类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中国台江”APP等移动客户端,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积极宣传、发布最新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卫生食药等信息。

  (三)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一是根据职能的转变及新法新规的出台,及时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以确保各项权利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认真清理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截止目前,我区区级部门权力清单事项共1352项,梳理责任清单事项2379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6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上述清单事项均在“中国台江”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①贯彻落实《台江区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监管模式,认真部署专项抽查工作,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②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公开平台,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息归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综〔2016〕438号)精神,成立了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涉及的8个业务科室统一开通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立足科室职能,认真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工作。扎实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线上测试工作,积极承担牵头职能,及时提请台江区人民政府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台江)信息归集工作部署会,并与相关部门点对点联系,通过现场教学、电话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各部门分别指定一名联络人员,为确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在台江区落实到位,建立“一张网”联系网络,实现部门之间的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为诚信体系建设和后续监管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台江区22个相关部门已全部开通上线,共录入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信息2072条。

  ④积极做好“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积极探索电子政务提升活动,拓展网上审批服务,梳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简易审批和服务事项,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鼓励、引导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络办理相关业务,逐步推行“不见面”审批,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二是健全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并在网站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三是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在网站公开户口迁移政策,加强相关政策解读,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和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已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2)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2016年,我区暂无负面清单。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①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2016年,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62项。

  ②2016年,我区暂无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福州市统一建设维护,我区不再建设。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率和传播率,及时将相关政策进行公开;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培训,发挥创业扶持政策的综合效应,进一步优化台江区创业环境。二是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公布了福州市台江区本级2016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公开监事会对县管国有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①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考察调研,了解帮扶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扶贫资金落实到位,从项目、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持续推进对扶连江小沧畲族乡、建宁县、永泰县的帮扶、援建工作,并提前一年完成市赋予2016-2017年度“百企帮百村”对口帮扶任务。

  ②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捐赠信息,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等事项在行政审批网站进行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查处按审批结果进行公开;评估、年检结果于每年度11月份公开。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提高慈善工作透明度,守护公众知情权,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发展。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对社会救助开展情况的公示力度。社会救助方面主要有城乡低保提标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区民政局已将这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公示。二是加大对便民惠民政策的公开力度。社会救助工作都是民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已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并公开了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批、审批程序等,让广大群众看得明白、清楚办理程序,节约办事时间。三是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社会救助涉及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2016年已按季度对低保金发放情况作了三次公开,具体包括救助人数(人次)、户数和金额等。四是加大对减灾救灾信息的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公布我区6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96个避灾点位置,以供群众应急使用。及时开展灾后救助,公布救助信息,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通过社会宣传、“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和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及办事流程信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公开先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加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4)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抓好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公布棚户区改造信息,让群众了解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和具体建设项目信息,2016年1-12月份共发布棚户区改造信息32条。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房源、批次、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公开,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名单以及2016年度台江区11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登记书。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目前我区已在福州市环保在线网站上公布了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但我区环境监测站暂不具备进行空气质量预报的能力。二是台江区目前没有重点排污单位。三是按照环评有关要求对登记表备案及拟审批和审批有关事项进行网上公开。对予以受理的建设项目,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受理公告(1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受理日期等受理情况,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对拟作出的批准、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意见,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台江区环保局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拟文批复流程,出具批复文件。2016年,台江区环保局共审批4件,备案公开8件,并按时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①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深化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通过台江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2016年招生工作意见,以及本区一年级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一年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暂住地的招生片范围、具体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二是加强设备采购和校园校舍建设信息公开透明。政府采购项目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台江区政府采购网、台江区教育信息网和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自行采购项目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台江区教育信息网和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校园校舍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等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在相应的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2016年已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基建采购项目共72项。

  ②推进医疗信息公开。一是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等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重点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根据“无规划、不审批”的原则,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全面实行医疗机构现场校验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管,及时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

  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利用各社区宣传栏,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解读,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关于食品药品重大政策措施及其解读及时进行宣传。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利用公示栏将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结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情况等信息予以公开。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将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缔“黑窝点”、“黑作坊”等打击非法生产、制售伪劣产品等案件作为典型案件予以公开,转载相关单位发布的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召开专题会议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共卫生、重点建设项目、环境质量、就业等信息发布。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围绕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完成情况的信息公开。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完善预算编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研究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由预算科、国库科、事业科牵头推进全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目前各单位已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专栏和各自部门子网站公布本单位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情况和2015年决算说明。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区新闻中心和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中国台江”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众查询点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开及时、信息全面、覆盖广泛、查询便捷、服务优质的查询服务模式,切实方便了群众知晓政府信息。

  6、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一是坚持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基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依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开展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查找全区文件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置。三是每月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一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健全完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细化保密审查标准,优化保密审查流程,对已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及做法进行“回头望”,查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并剖析问题的症结,并在此基础上,对症施治,尽快完善,确保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一是继续规范“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二是整合各类咨询投诉便民公开电话专线,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三是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有13680人次在网上利用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一是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材料,督促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二是多次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依申请公开研讨,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沟通和交流。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我区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新闻发言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等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检查、通报,每年度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1.2016年因我区机构改革,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议小组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充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

  2.2012年12月,根据榕委编办[2012]136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会审议,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区数字办对外加挂“福州市台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并增加人员编制1人,承担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2016年,区财政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3200元,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七)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二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发挥台江区政务微博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共通过政务微博推送各类信息1507条,历年累计15396条;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有13680人次在网上利用了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区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共公开政府信息条1507,历年累计1539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77条,占11.7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条,占7.29%;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0.53%;行政许可类信息87条,占5.7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占0.1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0 条,占4.6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0条,占3.9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0条,占3.3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4条,占4.2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国台江”门户网站及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区档案馆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台江”门户网站。据统计,2016年我区各公开单位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7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162130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档案馆已累计接收区政府及区直 40个公开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507件。2016年我区还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在政策解读栏目,对政府新出台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阐释,方便不同层次的公众准确了解掌握政策文件精神实质。今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41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

  我区主要通过区长信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方式,接收各类社会关注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2016年,我区通过区长信箱受理3158件诉求件,依申请公开68件,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区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其中当面申请7条,网上申请30件,信函、传真申请件31,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是房屋拆迁、食品安全、项目审批等。历年累计15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我区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6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68件,“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13件,“其它答复数”20件,“不予公开”9件,“非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1、内部管理信息不予公开;

  2、省、市规定的内部数据不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2016年减免政府信息公开收费110元,历年累计11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区无行政复议案件;洋中街道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历年累计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专职人员较少。全区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完善制度,提高各部门发布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不断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做好答复工作。

  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抓好《条例》、《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07

1539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07

1539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8

15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

22

2.网上申请数

30

8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1

4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8

15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5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3

1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9

1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0

5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110

11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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