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06月25日)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集中采购

  ●重大建设项目

  ●应急管理

  ●监督检查情况

  ● 工作动态;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州市台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jiang.gov.cn/)上公布。

  (二)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公共查阅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或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一楼(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551号)。

  (三)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已公开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政府网站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四) 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taijiang.gov.cn/)。

  2、公众可以在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报刊、广播、电视等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中国台江”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591--38110920

  传真号码:0591—38110920

  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551号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38路、312路、66路、41路、1路、20路、136路、109路、77路、11路、33路至洋头口下车即到。坐地铁1号线在茶亭站下,向茶亭公园方向走300米即到。 

 

 

 (二)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按照前述两种方式提出申请的,经受理机构初步审定并通知,应于10日内向受理机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 申请处理

  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补正期限:7个工作日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关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及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台江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3269434,传真号码:0591-83285716,电子邮箱:tjqzfxxgk@163.com,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邮编:35000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印的机构:台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电话:0591-83279594、83268032,传真:0591-83285716,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路88号,邮编:35000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行政复议的机构: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032029,传真号码:0591-83339269,监督电话:0591-83327561,电子邮箱:fzgszwgk@163.com,通信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7/8栋8层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可乘307、177路车到东部办公区(石碑兜)或2、103、163路车到东部办公区站下车。

  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